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的情形
一、在贵组织持有本机构认证证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且本机构经评价贵组织认证有效性可能遇到的威胁时,可能需要在提前较短时间通知获证组织或不通知获证组织实施非例行审核:
1.调查投诉(包括认证范围、组织资质等);
2.贵组织涉嫌违法违规;
3.国抽、省抽中产品不合格(获证组织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通报起30日内,实施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
4.调查重大事故(质量、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安全、失信等);
5.对贵组织变更做出回应;
6.被暂停认证证书的组织进行追踪;
7.贵组织管理体系存在严重问题;
8.获得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在初次认证审核后,本机构每三年策划实施一次不通知审核。
9其他本机构认为需要实施非例行审核的情形。
二、在实施在提前较短时间通知获证组织或不通知获证组织实施非例行审核过程中,本机构将实施以下调查、策划:
1.关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2.关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
3.跟踪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的使用:
4.跟踪组织的变更;
5.考虑监督、再认证审核结果;
6.跟踪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7.向贵组织说明审核目的;
8.提前与获证组织确定无法实施不通知审核的时间段,以避免审核时获证组织因季节性生产、维修等原因没有生产现场的情形;
9.由于获证组织缺乏对审核组成员的任命表示反对的机会,在指派审核组时给予更多的关注;
10.不通知审核在审核前48小时内向获证组织提供审核计划,获证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审核;
11.不通知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进行,并在审核报告中注明审核类型为不通知审核;
12.如因安全或签证问题不能按计划实施不通知审核时,本机构将应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
13.非例行审核人员严格遵守审核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或被审核企业提前泄露非例行审核信息;
14.作出审核结论,向贵组织提供书面审核报告。